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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人

      第一章

      我家开了间小饭馆,就在天桥的大榕树底下,每日服务附近工地上和工厂里的人。不得不吐槽一句,他们真的是一群很粗俗的人。不管爸爸做出多精致的饭菜,他们只会一大口吃掉,吧唧吧唧的,然后再猛地闷一口啤酒,我们都十分相信他们品尝不到饭菜的滋味。所以曾经是高级厨师的爸爸在心灰意懒下,也渐渐的把精益求精的职业病戒掉了,现在喜欢一只手刁香烟,一只手颠锅。

      饭馆虽小,但在父母的苦心经营下,生意却是出奇的好,一个月辛苦下来能赚上万元钱,供我和弟弟上学绰绰有余。学校也离我家很近,所以周末放假没什么事我都会回家,一来可以辅导一下弟弟的功课,二来也可以帮帮爸妈的忙。

      一些常客渐渐的和我们熟络起来,动不动就和我爸称兄道弟,这本来是件好事,但他们喜欢拿我开粗俗的玩笑,我就实在是受不了。他们说工地上有个小伙性格好、身体棒要不要给我介绍介绍?说我给他打的菜又多又好吃,是不是看上他了?还说我屁股大肯定好生养什么的……啊!真的很让人难堪。可惜我是个淑女,只能报以无辜的微笑,不然肯定狠狠的回一句:“我看上你妹了!我还没学会颠勺而已,若是学会了肯定颠得汤汁都不剩给你。”“母猪好生养,你怎么不娶个母猪啊?”

      后来我爸说孩子还小,还在读书呢,就不劳大哥大姐们费心了。他们意识到是自己异想天开了,才有所收敛。为了时刻提醒他们我是个读书人,我常穿着高中时期的校服,故意带上一个金丝眼镜,再化一点淡妆,行动上也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斯文些。我可不愿与他们“同流合污”。

      这群粗俗的食客中,唯有他不同。

      他会衣着整齐而干净,他会面带笑容跟我们礼貌地打招呼,他说话时经常会带上一个“请”字,他吃饭会细嚼慢咽,而且从不边吃边玩手机,他会吃得碗里一粒米饭也没有,他还会在吃完后把骨头拨到碗里,把餐具整齐地叠好再走……这些行为在一群粗鲁到极致的人的衬托下,简直算得上是超凡入圣了。我这样说一点也不过分,因为跟我的同学比,他也显得不一样。比如他随身都带着一本书,像《史记》、《寂静的春天》、《阳明心学》、《平凡的世界》等这些老师极力推荐、我都看不下去的书。比如他脾气超好,有一次我妈不小心把一盘刚炒出来的青菜直接倒在了他的背上,他只是闷哼了一声,然后径直去找冷水冲洗了,最后居然还说是自己不小心拌到我妈的,真是不可思议!比如他处乱不惊,一次一辆行驶在马路上的电动车突然失控,竟然直直撞向店里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伸手拉过来一张桌子挡住了电动车的冲击,一个翻身又扶住了将要倒下来的司机……在所有人都惊慌逃窜的时候,他表现出常人没有的镇静与果决,天真的弟弟还一度以为他会武功呢。再比如…….哎呀,那个以后再说啦!总而言之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但我还不认识他的,甚至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只是我家店里的一个顾客,每个周末的早上10点钟准时来吃顿饭,半年来风雨无阻。仅凭这点,我便开始注意他了,毕竟这年头这么守时的人还真不多见。先声明,我关注他,绝对不是因为他长得帅,绝对不是哦。

      “他一定是有重要的约会吧?”我猜,“谁那么值得他如此守时呢?女朋友?不,那么自律的人肯定是个工作狂。”我想我有点神经质了,人家为谁守时又不管关我的事,我怎么会那么无聊去猜这猜那的呢?

      就算我就周末在,来这吃饭的食客几乎都有的、没的跟我搭过话,胆子大点的会找我要微信。这些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他们心里的小九九我大概都能猜到的,我虽算不上校花级别的美女,但放到社会上绝对是面容姣好、气质出众的女子。这一点我还是很自信,因为在学校我就不乏追求者,而且女生宿舍每月议定的“琅琊榜”我总也榜上有名。

      不过他却没有和我搭讪过,除了必要的交流,他没与我多说过一句话。看吧,我就说他是一个奇怪的人。他不会成家了吧?我想。不过很快我就否定了这个猜想,因为看年纪他应该与我相仿,这个时代、特别是城里生活的人,晚婚几乎成了一种通病,故而他成家的可能性不大。况且结了婚的人眼里多少会洋溢着一点幸福或者遗憾,他眼眸是清澈无比的。更奇怪的是,他从来都是独来独往的,尽管有时候他也会热情地跟身边的人聊上几句,我还是感觉出了他的清冷和孤傲。可能也正因如此,我才会对他产生兴趣的吧。人有时候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对摆在面前的不屑一顾,非要去追求对自己爱答不理的。

      第二章

      这天他又准时出现了,我远远就认出了他。盛夏的初午,他穿着一条黑色的休闲西裤,一件蓝领白色衬衫,短发自然地舒卷开来,剑眉下面顶着一副黑框的老式眼镜,既英气又斯文,脸上挂着不易让人察觉的浅浅的笑,手里携着一本书,黑白相间的运动鞋迈着方方正正的步子,从落英缤纷的人行道上款款而来。我觉得此刻他就像一首诗,可惜我对诗歌涉猎不多,不知该用什么诗来形容他。

      “麻烦给我来份清蒸鱼、腐竹炒肉和油麦菜,谢谢。”他走到窗台,自觉地开始点菜,把一本名叫《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书放在门口的桌子上,然后径自拿碗盛粥去了。

      我们这有三只特殊的常客,两只黑白相间的狸花猫和一只橘猫,都是无主的野猫。始作俑者是一只瘸腿的狸花猫,它的腿是怎么折的我也不知道,有天它出现在我们店前,我们没有赶它走,好心的顾客又经常给饭菜它吃,它就赖在这儿了。不出半月竟长得肥圆肥圆的,同时还把它两个兄弟姐妹们招了过来,真是见杆就往上爬的家伙。好在我们这食客多,剩饭剩菜也多,倒不缺它们的伙食。渐渐的,它们嚣张了,嘴也刁了,对非海鲜类的食物都爱答不理,还要委屈地对施舍的人叫一声“喵”。每日它们只躺在不远处的地板上晒太阳,用慵懒又无趣的目光瞅着我们这群忙忙碌碌的人,一到饭点就晃晃悠悠地走到每一桌前叫几声,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亏待了它呢。

      我不知道他是喜欢吃鱼还是可怜猫,反正他每次来都要点一份鱼,看到猫就分给它们一半。说实话,看到他这样做我很感动。我是一个爱猫人士,只是之前养过两只猫都莫名其妙死掉了,就没再养了。对于如今店门前的这三只活宝,我不是不想管它们,而是觉得现在野猫这种状态倒挺好,虽然也是嗟来之食,但总比饭来张口要强。他这一举动实属稀松平常,估计每一个爱猫人士都愿意做这个举手之劳,但至少说明了他是个善良的人不是吗?

      妈妈给客人打菜,帮她打下手时,我就透过玻璃偷偷拿眼看他。“哦,我那份就不用给我盛饭了。”他突然返身对我说,“我喝粥就好。”

      “好。”我急忙低下头低声应答,感觉脸上热辣辣的,心砰砰直跳,直怪自己太不争气!

      “哎哎哎,”妈妈在一旁提醒道,“人家不是说不用打饭吗,你咋还往盘子里装?”

      “哦。”我又急忙把饭往保温桶里扒拉。

      “哎哎哎,”老妈又叫道,“饭都碰到汤汁了,你怎么还倒回去?”

      “那怎么办?”我真是犯迷糊了,这点小事都还要问老妈。

      “你自己看着办。”老妈头也没回地抱怨了一句,便忙着帮其它客人夹菜,这时候她可没工夫分神去管我。

      我想了想,索性一股脑给他端过去,谁让他害我失了方寸。

      他正端着碗喝粥,瞟了一下盘子里的东西后,转而用疑惑的眼睛询问我。

      “你就多吃点吧!”丢下这句话我就跑了。

      我一直忐忑不安,满脑子想的都是他刚才有没有听到我的话?是什么反应?等下会不会来问我?若是他问我该怎么回答?这次他会有剩饭吗?等等,但是这个点实在是太忙了,来吃饭的人都排起了长队,我无暇四顾,以至于后来他是什么时候走的我都不知道。

      等我缓过一口气,发现他的座位已然被一个油光满面的大汉霸占,我不免有些失望。回想起刚才的情景,不禁又觉得好笑,他一定觉得十分莫名其妙。

      第三章

      第二天,我满怀思谋好的措辞,等着他过来要和他多聊两句。我还特意叫弟弟来打菜,让老妈去帮厨,免得她听到后看得我心里直发毛。然而他却没有出现,一贯准时的他,这次过了中午仍不见人影。失落的同时我又开始疑神疑鬼了,他不会因为昨天的事心怀芥蒂不来了吧?我甚至疑心是不是自己表现出生气的样子吓着他了?可仔细回想也不是,那语气顶多像老妈劝我吃多点时的样子,是关心大于无奈吧。

      就在我堪将绝望的时候,他竟然出现了!一如既往的踱着悠闲的步子,大片火红的香樟树叶从他身旁飘落,唯一不同的是,往常打在他身上的是初升的太阳,如今变成了暖黄的斜阳。

      看他闲庭信步的样子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好啊,我在这苦等,你倒好像个没事人似的!

      他走到橱窗前,我气呼呼地低着头切肉,假装没有看到他。

      “美女。”他以为我没有注意到他,便打趣地说,“生意来啦。”

      听了他这句话,我噗嗤一乐,愤懑霎时烟消云散。没想到他还有风趣的一面。

      我仍不看他,一边动手给他盛饭一边低低的说,“你今天迟到了哦。”

      他愣了一会,回答道:“哦,有点事耽搁了,抱歉。”

      看!他居然跟我道歉,他果然是冲着我来的。

      “要吃什么?”我温柔地问,“还是老三样吗?

      “哦?”他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我,“我经常吃同样的菜吗?我竟没发觉。”

      我笑了笑,用手捋了捋额前的头发,不打算回答他。

      可当我滑开保温橱的盖子时,却发现里面只剩冷菜残羹了,于是不好意思地说:“没剩什么好菜了,要不你换其他的吃吧?”

      “那你们这还有什么吃的?”

      “有叉烧饭、猪脚饭、卤鸭饭……还有白切鸡饭等等。”我说到最后一个时,我有点心虚,因为我处理需要剁的食材的手法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他看了我一眼,开口说:“那就叉烧饭吧。”

      我松了一口气,向他投以感激的目光,权当他是为我着想了。

      我拿出一次性手套,带好围裙,开始切叉烧。其实我完全可以像老妈那样徒手去切的,切叉烧戴上围裙也是多此一举,可是我不想在他面前落个不讲卫生的印象。他径自盛了一碗汤,咕咚咚的喝了下去,已经凉透的紫菜蛋花汤倒喝得津津有味。

      我把装好的肉和饭端给他,问:“你想吃什么菜?我给你炒个菜吧。”

      他又用疑惑的眼神看我,我忙解释道:“单单吃肉会很腻的,配个青菜会好点,不收钱的。”

      “哦,那就谢谢了。随便什么菜都行,我不挑的。”

      厨房里炒菜滋滋的声响和诱人的香味把趴在桌子上打盹的弟弟勾醒了,他把头探进来问:“姐,在炒什么呢?这么香?我也要吃。”

      “去去去,一个青菜而已,要吃自己炒。你整天跟爸呆一块,还没得他真传吗?”

      “嗐,你是不知道呀,咋爸叫我先练一年刀工,到现在锅都没让碰过,净打杂了!”

      我呵呵一笑,到底还是心软,说:“那就等着吧。先说好,只有上汤青菜,你也别指望有多好吃。”

      我把一大盆上汤青菜端到他面前,他惊讶地说:“这么多啊?怕是吃不完的。”

      “没事,我也吃一点,你不介意吧?”我说完便走去消毒柜拿了一副碗筷在他旁边坐下。坐下后我暗暗惊讶于自己的举动,我从未如此大胆过。

      “那倒不介意……”他也有点不好意思了,我俩脸上都泛起了红潮。

      弟弟见状也搬了张凳子嬉皮笑脸地坐过来。

      “厨房里有,你自己不会去盛啊?”我对弟弟嗔道。

      弟弟觉得莫名其妙,但看到我使的眼色后还是悻悻离席了。我尴尬的看了他一眼,勉强露出一个笑容,脸上更烫了。

      他应该很饿了,一个劲地往嘴里扒拉,吃得痛快。而我却心不在焉,一粒米一粒米往嘴里送,筹措着和他攀谈的话。真是见鬼!之前想的那些问题居然忘得一干二净了。

      厨房的电话铃响了,不一会儿弟弟拿着张纸条走出来,愁眉苦脸地问我:“姐,有个客人点了份外卖,新乐村三巷二号,你知不知道在哪?”

      “我怎么知道?我又没送过餐。”

      “那怎么办呢?要不你去叫醒爸问一下?”

      “要叫你去叫,我才不想挨骂呢。”

      “新乐村是吧?”他突然开口了,“你从门后这条路,直走第二个路口左拐,进宝安大道,对面就是。村子入口挨着共乐工厂,不远的,离这一公里左右。”

      我们都十分诧异地看着他,他便解释道:“哦,我以前做过一段时间外卖员,对附近还算熟悉,放心去吧,应该没记错。”

      弟弟道了声谢,拿眼暗示我去打包,我拿眼瞥了瞥我的饭碗,他只好无奈的自己动手。

      弟弟走后,店里就剩我俩了,如果不算在里屋正呼噜大睡的爸爸的话。此时暖黄的太阳悄悄爬进门来,把桌子上的一个玻璃瓶照得熠熠生辉,屋里也辉煌一片,树影没有再摇动,猫四脚大开地趴在桌下睡得正香,整个空间静谧且温柔得很。

      我觉着这种氛围分外美好,逐渐放松下来,问:“你刚才说之前做过外卖员,那你现在从事什么职业?”这个问题很重要,我生怕他仍从事这种粗糙的工作。

      “目前应该算自由职业吧。”他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平常我在网上接点画画的单子,周末去给一个培训班上两天课,仅此而已。”

      “哇。”我听后羡慕不已,兴奋地问,“那岂不是有很多时间玩咯?你平常都喜欢干些什么?”

      “还好吧,只是我挺喜欢这种状态,没有繁杂的工作束缚,落个清静自在。”他说,“兴趣爱好嘛……无聊就喜欢去公园或海边转转,带上画具去写写生什么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是一个很懒的人,不喜欢给自己找麻烦。”

      “哦。”我稍微有些失望,又问道,“那平常不和朋友去逛街、唱k和去酒吧什么的吗?”

      他抿了一口茶,说,“那倒很少,我的朋友大多喜欢喝茶聊天。”

      “那画画应该很赚钱吧?这么年轻就做老师了,真了不起!”

      “不是说能教人就是画技高超了,有时恰恰相反的。混口饭吃罢了,没啥钱的。之前倒有人找过我,花高价请我给一些色情漫画上色。”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发现我并没有太多的反应,才接着说,“我拒绝了。”

      “额…为什么?”我还是有点脸红。

      “虽说赚钱嘛,不寒碜。”他突然语重心长地说,“但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是?”

      “看你那么潇洒,实现经济自由了吧?”

      他愣了愣,把茶杯放到嘴边又放下,反问道:“在你眼里什么叫经济自由?”

      “就是有钱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呀。”

      “如果单纯是这样的话,勉强算是吧。我要求比较低,钱够花就好。”

      “怎样才算够花?”

      他又想了想,笑了一下才说:“我一不想买豪车,二不指望买房,三甚至不考虑要孩子,上有片瓦遮身,下能解决温饱,停能留一年半载,行能到达目的地,这就算钱够花。”

      他的笑容真的很好看,但此时我已没有心情去欣赏,他的回答太让我震惊了。仅凭这一句话我就知道,他没有一颗追名逐利的心,这太令我失望了。

      他看起来至少比我要大三岁,思想怎地这般不成熟?但我能说他幼稚吗?不能。因为幼稚是指对事物不了解而做出的行为,而他却是一切都好像看得很透。他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既浪漫又纯粹。他和我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他好像不属于这个物质的社会。可是不知为何,我居然有点怕这种特质。

      他应该也看得出来了,我不太认同他这个观点。于是两相无言,默默埋头吃饭。

      这时店里进来一个光着膀子的小伙子,皮肤通红,头发用水抹过,挺精神的样子。他进来就嚷道:“炒个辣椒回锅肉。”

      我是知道这小伙的,之前向过我要过微信被我拒绝了,然后他就经常这个点来。他喜欢带着黄色的头盔歪着头呆坐在角落,身上沾着一些水泥灰和汗渍,有时还露出花色内裤的一角来,实在不甚雅观。可是我有什么办法呢?这样的装束顶多算行为不检,有违道德礼法,再说了,他是我们的顾客,我总不能无缘无故赶别人走。小伙吃饭时总会偷偷瞄我几眼,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对于他这样的行为我有点儿害怕,但所幸他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

      小伙有勇无谋,十足一个莽夫,男子气概是十足了,可惜我是个文化人,对这样纯粹的粗人不感冒。恰逢此时我正闷闷不乐,便没好气地回答道:“厨师休息了,点其它菜吧!”

      “那…那就来份白切鸡饭吧。”小伙说完就到冰柜取了一瓶啤酒,喀的一声用牙咬开了,直接往喉咙里灌。

      我走进厨房,系上围裙凶狠地开始剁鸡。想了一会,忽然心生一计,便招呼饭桌上的人儿过来,悄声说:“能不能请你帮个忙?”

      “你说。”

      “看到刚才进来的小伙没?他之前找我要微信,没给他,他好像仍不死心,你能不能帮我让他死心?”

      “我就说呢,他怎么老盯着我看,看来是误会了。”他睨了我一眼,问道,“那我将计就计咯?”

      我低了头说:“随便你啦。只要让他不对我有非分之想,这顿饭就给你免了。”

      他便带着笑容去了,走到小伙桌前坐下,竟然拿起小伙的酒,给自己倒了一杯。我想坏了!他们不会要打起来了吧?便躲到一旁,犹豫着要不要把老爸叫起来,不料没一会就见小伙红着脸尴尬地走了。我惊奇地跑出来问他怎么做到的?

      “你不是知道吗?我说我是你男朋友啊。”

      “还说了什么?”

      “还说你是个大学生,你们生活圈子和兴趣爱好很少有共通点,就算在一起也难以长久的。我还劝他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执着一个对自己没有半点兴趣的人呢?”

      “就这?”

      “不然呢?哪有那么复杂。”

      我不知该说什么好,果然男人的世界不是我等俗女能理解的。

      “任务完成。你说了给我免单的,我走咧。”

      “等等。”我叫住他,“你这就要走啦?”

      “你不会是后悔了吧?”

      “不要点什么东西吗?”我嗫嚅着说,后面的话轻的几乎听不见,“都自称是人家男朋友了。”

      “要什么东西?”他还是不明所以,真的是蠢的要死!

      “不要算了!”我生气地说。

      他看了一眼满脸通红的我,想了一下,忽而恍然大悟。

      “美女,我叫任青峰,加个微信可好?”

      第四章

      我们认识以后就常在微信上交流,然而我总觉得他冷,他老喜欢跟我讲道理。我是不懂道理的人吗?我只是想让他知道我的生活或者寻求安慰罢了。他时常间隔一两天都不回复,这倒不是他不知道回复什么就干脆晾着,这是他不愿改的臭毛病,他总抱怨微信上沟通效率太低,他没那么多时间,说有事就直接见面聊的好,真是个钢铁直男,世上哪有那么多重要的事值得约出来聊?

      我跟他说店里的熟客拿我开玩笑的事。他居然回答说这挺好玩的,也是美的一种。唉,果然艺术家的想法我等凡人理解不了。我跟他说起我以前的一段恋情,他居然没有附和我说那人的不是,反而说男女之间你情我愿的,哪里有什么对和错?既然做了就不应该后悔,因为没有用,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任你呼天抢地也不能重来。我无言以对,他的境界实在高明。

      他说他的梦想是走遍世界,可以的话,把最让自己感动的景象画出来。不得不承认,我很失望。若是他的梦想是赚大钱或是开什么公司,我一定会陪伴、支持他,给他洗衣做饭、相夫教子,做他最好的贤内助,直到他走上人生巅峰。我相信我能做得到的。但他的梦想只是想看一下世界?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什么想完成的事业,这未免也不进取、太不负责任了。我不能理解,男人脑子里最想要的不是除了女人就是事业吗?怎么他给我的感觉是二者都不在乎呢?果然还是因为书看得太多了吗?

      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他竟然没有结婚的想法,而且还有自己的一套谬论。这可不是我冤枉他,是他自己说的,原话是:“若是有一天我碰到更喜欢的人,我会毫不犹豫地离开她,所以才不想背负婚姻和道德的束缚。”他看得可真透彻,并且诚实的可爱不是?

      我承认名山大川会使我心神荡漾,艺术瑰宝也会令我心驰神往,但那终究只是昙花一现,遇到最好,没有也不遗憾才对。生活还是应该往衣食住行过得更好的方向去努力。

      我承认他很浪漫,可是浪漫不能当饭吃啊。经历过几场恋爱的我已经变得十分理智了,潜意识告诉我,我们注定是没有结果的,因为我们俩想要的东西完全不一样。就好像一个是南飞的大雁,一只是窝在巢穴的鹌鹑,一个向往远方,一只贪图安稳。他就像划过天空的一道彗星,绚丽璀璨,同时随时都有粉身碎骨的危险。而我是个俗人,没有那般觉悟,跟天上大多数星星一样,一明一灭,安稳而平凡着。参悟了这一点,我先前澎湃的心潮也就慢慢平息了。

      两个月后的一天,他终于说,他要走了。

      他来向我告别,我平静的问:“准备去哪?”

      “先去云南,后面会去西藏、新疆、黑龙江这些地方,我想先把边疆地区转一圈,估计那里的人文景致会原始些。”他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我沉默了许久,又不甘心地问,“要去多久?”

      “唉,谁知道呢?也许一年半载,或许十年八年,喜欢就先留下来,厌倦了,再出发。”

      “四海为家,浪迹天涯么?”我感觉心中有点苦涩,幽幽地说,“不累吗?”

      他看着我,忽然认真地说,“追逐自己向往的东西是不累的。”

      我默然无语。他又说,“人生很短,我想把时间尽量用在自己想做的事情上。”

      我不无讽刺地说像你这样不考虑未来,人生自然很短。他只是笑了笑没有反驳。我分不清他眼中的是自信还是乐观。

      “如果碰上你想做,而又特别危险的事,你还会去做吗?”

      “如果确实是自己想做的,会去做的。像三毛一样。”

      “额,三毛?”我有点疑惑,小声地试探着问,“三毛流浪记?”

      “哦,不是动画片里的三毛。我指的是台湾的一个女作家,她笔名叫三毛。”

      “那…那不小心搞成残废或是死掉了怎么办?”我急了。

      “那又何妨呢?”他反问。

      那又何妨?那又何妨?那又何妨?他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怎么能把自己的性命不当回事呢?

      我很生气,没再理他。我能怎么样呢?他的性命在他手上。他自有一套完整的三观,并且已经深入骨髓、病入膏肓,我改变不了他。因为一个可以放弃任何东西的人,是没有弱点的。

      所以,我没有挽留他。

      看着他背着一个军绿色的双肩包,一步步地消失在光与影的尽头,我仰起头尽量止住晶莹的珠儿,阳光灿烂如画,愿他的人生如他所愿。

      是的,我喜欢他。

      可惜,他是一个浪人。■


      责任编辑: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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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子弹飞羊羽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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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羽贡士天天想上
      你的故事立意不错是不错!就是有点冗长的啰嗦。加油呀~ [s-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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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灯赴雪秀才
      嘻嘻,第一次以女性视角写,形象都是总结出来的,生怕人物行为和思想不自然呢。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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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木状元守望者
      青灯,你的故事有进步!期待更好~ [s-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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